辛集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08-08-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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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保护土地、节能减排、实施可持续发展、构建节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来,辛集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推广工作,通过政府推动、试点带动、严格监管,取得了可喜进展,建筑节能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辛集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框架结构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全面实现了“禁实”,现有的12条砼砖生产线运行平稳,为全面“禁实”、“限粘”提供了可靠的产品保证。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尚都·东明城市花园和芳华小区已顺利完成,在石家庄各县市名列前茅。

一、强化制度建设,力保建筑节能有效开展

随着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为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辛集市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周密地安排和部署。先后制发了《关于推进墙体结构革新的通知》、《关于推广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并强力抓好了《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从政策上推动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上街搭台、深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极力营造浓厚氛围。从而确保了建筑节能工作地有效进行。

二、围绕中等城市,加快城区建筑节能步伐

2007年5月,我省颁布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后,辛集市根据建设部第3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及省建设厅冀建质[2006]639号《关于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经多方论证及性价对比,对墙体结构进行了革新,并从今年3月1日起,辛集市对行政区域内规划设计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多层建筑优先采用砼多孔砖夹心墙砌体结构形式,实现了保温材料与建筑物同寿命,小高层(12层以下包括12层)建筑优先采用CL结构体系,完成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并准备实施。目前,辛集市已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两个,即:尚都·东明城市花园和芳华小区。其中尚都·东明城市花园总占地15.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水源热泵空调示范面积14万平方米,其中一期8万平方米,二期6万平方米,应用节能项目为水源热泵。芳华小区总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示范面积20万平方米,应用节能项目为太阳能热水、水源热泵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三、发挥优势特点,促进农村节能建筑

辛集市农村新型墙体材料起步于2006年。当年4月,辛集市赵马村和王口镇共两条钢渣砖生产线正式投产运行,其主要原料来源为辛集澳森钢厂排弃的钢渣、水渣,并掺加少量的粉煤灰和石屑,其中钢渣、水渣占原料总量的70—80%。此举既利用了废渣,变废为宝,改善了环境,又节约了耕地,减少了资源浪费。加之钢渣砖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实心粘土砖,且抗压强度高于粘土实心砖, 部分农民比较认可,深受欢迎。项目投产后,年节约土地40亩(含制砖用土和钢渣、水渣占地两项),节约标准煤2000吨。目前,两家企业已累计销售1400万块钢渣砖,销售范围辐射到周边半径10公里的农村,主要用于农村建房。下一步将大力支持和鼓励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并根据冀墙改[2008]8号文《河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试行办法》,出台相应的农村新型墙材示范房建设补贴政策。对于农民个人投资为主的住宅建设,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应用新墙材,做好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新墙材应用和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保驾护航。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建筑市场节能监管

辛集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在建筑节能管理上求创新、求突破,积累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经验。一是严格管理,将建筑节能贯穿于建筑节能管理全过程,常抓不懈。近几年来,探索形成了“抓两头,促中间”的闭合式管理体系。即抓施工图设计、进行建筑节能稽查、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首先从设计入手,抓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报告进行登记备案,看其是否按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是否居住建筑能够达到节能65%的标准,凡发现达不到节能标准或不按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拿出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图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凡不按要求整改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从而保证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二是加大建筑节能执法力度,重点抓好了建筑节能稽查,稽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具体工作中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实行准用备案制和三方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竖立《建筑节能公示牌》,根据节能设计审查告知性备案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墙改与建筑节能稽查方案,抽调专人对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情况进行巡回稽查,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常年巡查”的办法,及时查处各施工项目建设中的违章行为。还严格实行施工中间环节的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制定了《辛集市建筑工程墙改节能跟踪检查表》。对于在中间环节验收记录中,未经墙改业务部门签字的分部分项工程,均视为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分部分项验收过程中,要求检验人员对应用的节能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凡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和未办理材料使用证明的产品,不准使用;三是层层把关,严格建设项目节能专项验收。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冀建科(2002)427号《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验收的通知》精神,对竣工前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前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向墙改办提交墙改、节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以便对节能部分完成情况作出准确结论。对达不到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拿出整改意见,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对拒不整改和将验收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予以查处。

五、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建筑节能目标实现

紧紧围绕“双三十”和“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立足节能,着眼发展,明确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力推节能减排工作再上高水平、再跨新台阶。一是推广和使用热计量表工作。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推广分户热计量,新建建筑全部安装热计量设施,逐步实现按热计量收费,通过以点带面扩大热计量收费面积;二是在新建建筑上,全面执行节能65%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节能65%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全面贯彻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市区范围内住宅和公共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第三步节能65%标准进行设计、审图、办理开工核准和进行施工、监理工作;三是加大推广再生能源利用,新建住宅工程按照统一规划优先采用浅层地下热源和集中供热相结合的措施推广地板采暖技术;四是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项目的外窗,必须采用双层中空玻璃;五是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全面引进和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通过强化管理,加大建筑节能执法,严格建设项目节能专项验收等建筑节能措施的落实,力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绿色节能建筑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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