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
根据近一个时期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成本明显增加的实际情况。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护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将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参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价款调整 通知
辛集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
(共印70份)